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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“罪有应得”还是“过重惩罚”

作者:逗你玩儿

关注新语丝很久了,每天都要看,如果哪一天没有看到,总觉得少了点什么,但是一直做看客,
因为觉得自己说得不好,水平也不行,弄不好诒笑大方,这次是忍不住了,瞎说,权当一乐。

这两天一考生作弊被退学,在这儿抱屈。这方说是“罪有应得,咎由自取”,那方说“犯错不应
过重处罚”,并引出“中国的传统是不尊重错者和罪者的权利”,并且应该“量刑适度”,而且
“从中国的社会文化角度看,不保护犯错者或犯罪者的权利对中国人的人格起到了不良的作用”。

这话就非常奇怪了,我觉得“中国的传统是非常尊重错者和罪者的权利”的,俗话说“人非圣贤,孰
能无过”“浪子回头金不换”等话好象就是给犯错者提供借口并且提供出路的,好象没人说“不
犯错者发金条”,再说“量刑适度”,前几日一篇报道说“一贪官贪污上千万元被死缓,另一贪
官贪污几十万元被死刑”从面引出“人的生命值多少”的话题,我对法律没有研究,先撇开制度
不说,如果这是“量刑适度”的具体体现,我相信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会知道该怎么做了。另
外现在的社会好象也挺保护犯错者的,比如“双规”了,“行政记过”了,“内部处理,内部通
报”了等等。

中国的造假大概是世界闻名的,说国内的:产品造假、广告造假、学历造假、论文造假、学术造
假....没有做不到,就怕想不到。但是如果没有产品造假,你会听说王海?没有学术造假,“新
语丝”也不会这么有名。对于造假如此泛滥,公认的说法是现在的造假成本太低,甚至没有成本
,新语丝网站也已经登了不少的案例,各种人:学生,教授、博导、院士、高官、商人...,他
们受到了处理了吗?或是受到了“适度”的处理了吗?没有,如果有,也是极少一部分,诸位报
假者也就不会有“期望”、“拭目以待”的用词了,我想,天天关注新语丝的人都是衷心热爱这
个国家的,也都有理想主义的情结,希望国家去除一切弊端,早日强盛,做一个真正骄傲自豪的
中国人,否则早就顺应时势,大步奔小康了,谁也不比谁傻,造假就你会呀。

再说回来,对于造假者到底该采用何种手段进行惩治,才能达到惩戒的目的,每个人都可以提出
一些方法,从宏观到具体,大家可以探讨。而惩治的力度,恐怕也永远无法达成共识,因为对于
造假者而言,多大的惩罚都是过重,最好没有。要不怎么那些造假者恨死了方舟子,虽然还没有
惩罚呢,可是揭短的话不受听呀。但是加大造假成本,以达到治假的目的,在现阶段,如果真的
能够付诸实施的话,我认为还是能够遏制一些的,如果造假成本大到以性命作为代价时还会有人
趋之若骛(就和马克思说的为了那300%的利润一样),治假工作也就无从谈起了。

前几日看电视中说,北京两名19岁少女横穿铁路时被火车撞死,而该处已发生多起火车撞人事故
,仅因为“若想从正式路口穿越马路需多绕行500多米”,因此从“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的”
路口穿越铁轨一去不复返。警察治理多次,依然没有效果。事故发生后,依然有许多附近的居民
在此穿越铁路。此处是否应该建立交桥让居民出行方便,是相关部门的事,作为老百姓,在当前
,在现在这种生活条件,是否考虑过人的生命就相当于500米的路程呢,没有,因为在他们的头
脑中:别人穿行没事,就我有事?他们被撞,是他们笨,我手脚灵活,眼观六路,不可能撞到我
的思想根深蒂固,却不会认为自己是违规操作。

(XYS2005081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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